中国人民银行营山县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营山县支行(以下简称“营山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7年,营山支行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开展国库、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反洗钱、反假货币等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重点公开新版人民币发行、普通纪念币的预约兑换等工作情况。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主动公开信息经营山支行办公室和金融管理部认真审查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了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截至2016年末,主动公开(含变更)信息2137条。
二、认真梳理支行政府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支行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三、加大检查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营山支行坚持依法公开、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注意掌握辖内支行工作动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推动辖内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内设机构信息
公开营山支行内设机构信息。
(二)行政许可和处罚
公开了营山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管理行政许可2137条。
(三)统计与报告信息
按期公开了营山县金融运行简况。
(四)工作动态
公开了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务动态以及公告公示。
二、信息公开方式
营山支行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办公场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营山支行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营山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营山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营山支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营山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营山支行实际,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营山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8377517,8221502。
中国人民银行营山县支行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