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物中毒调解平息事态
2012年7月5日中午,一起发生在仪陇县土门镇粮油街小学门口的小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因土门司法所及土门镇警务室的工作人员介入而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天,土门镇粮油街将军小学门口对面的一家名为开心小超市的店铺门口围满了群众,里面一位眼泪婆娑的中年妇女用身体挡在超市入口处,阻止群众进入超市;在她的身旁还躺着一个年约5、6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脸色虚弱、有气无力,超市里的老板则气急败坏地站在屋里对这位妇女大声喊骂着。
土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的举报后,立即会同警务室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粮油街小学门口,面对如此的形势,工作人员意识到当务之急是缓和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然后就是了解清楚事情的起因,针对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和调解。
工作人员立即疏散了围观的群众及路人,将妇女劝说起身坐在超市外的凳子上,她将地上的小孩紧紧地抱在怀里,抽泣着向工作人员道出了事情的缘由。原来:她叫李桂芳,是土门镇农场坝村村民,怀中的是她年仅5岁的儿子王小军,目前正在将军小学读2年级,为了让小军好好上学,李桂芳专门在土门镇租了房屋照顾他。今天上午,王小军放学后在这个开心小超市买了两块钱的小零食,但吃了到家后不到半小时就出现了呕吐和全身抽搐的现象。李桂芳急忙将儿子抱到土门卫生院就医,经医生确诊后孩子是食物中毒,需要住院治疗。了解到小军是因为食物中毒,李桂芳觉得肯定是那家开心小超市的食物质量不合格,就立马又抱着昏迷的小军到开心小超市理论,谁知道超市老板不但不认错,还恶言辱骂李桂芳母子俩,说他们是穷疯了,想讹钱。看着怀里面色惨白的小军,脾气火爆的李桂芳气不打一处来,就将小军放在自己身旁的地上,便开始动手把超市售货架上的东西撕烂,打破并扔了一地。超市老板气愤地拽扯着将李桂芳拖到了超市入口,自己站在超市内不让李桂芳再进来。于是,李桂芳就用身体挡在超市入口处来推阻前来购物的群众,禁止他们进去购买商品。
情况了解清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检查了小超市货架上的各种零食,发现有很多零食包装上都没有明确注明生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有效信息,同时还仔细查看了王小军的医院检查报告,确实是轻微的食物中毒,而王小军在今天中午之前并没有食用别的食物。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派人将王小军送往医院入院后,就立即将李桂芳和超市老板郭海平请到了司法所调解室进行了劝解与说服教育。
在土门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工作人员向两人耐心细致的讲法律,讲道理,再三地做双方的工作。一方面,指出了李桂芳损坏超市物品、阻止群众进超市购买商品的行为过激,孩子既然并无大碍,就应该与超市老板郭海平心平气和的谈相关的赔偿问题,而不该大打出手,随意损坏别人的货物。另一方面,郭海平作为超市的经营者不应该经营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更不应该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负责任地对受害人进行辱骂。经过一下午的调解说服,两人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超市老板郭海平本应该赔偿李桂芳的损失,但是李桂芳的行为也造成了郭海平超市的经济损失,所以应适当减轻郭海平的责任,由郭海平当场支付500元给李桂芳。至此,一起因小学生食物中毒的风波终于在土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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