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审计局关于仪陇县日兴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索引号:2017-002 主题分类:工程、结算、审计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05-28 文号:仪审投报〔2017〕15号 关键词:投资审计
仪陇县审计局
关于仪陇县日兴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仪陇县审计局对仪陇县日兴镇人民政府实施的仪陇县日兴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仪陇县日兴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附属工程依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4年乡镇公租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仪发改综〔2014〕67号)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该工程位于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由仪陇县日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核工业德阳金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勘,主体工程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附属工程南充四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财政评审,主体工程经公开招标,由四川长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巴中市宏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监理工程师王勇。工程于2014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2015年12月10日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内容:新建公租房。包括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附属工程室外地坪硬化,修建排水沟等。审计结果表明,仪陇县日兴镇人民政府在仪陇县日兴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工程前期工作,但在工程实施中也还存在对新增变更工程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变更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报批。
(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19576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仪陇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工程新增和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调整多计的工程价款,并按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仪陇县审计局
201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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