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开展4月学法活动
按照《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常态化学法制度》和《西充县公安局二〇二〇年四月学法通知》两个文件要求,交警大队结合法制工作实际,于4月8日下午组织各中队、所、室专(兼)职法制员开展4月学法活动,活动由副大队长袁奎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消防类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和《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两个规定篇目的相关内容,对重点款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一是领导要带头学法。大队分管领导和各中队、所、室负责人要按照县局和支队要求,在学法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自身学习,做到带头学、带头练、带头考;二要抓好民辅警学法。大、中队领导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各中队、所、室民辅警开展学习,要延伸学习范围并将学法活动贯穿全年,确保常态化学法活动深入开展;三要解决好工学矛盾。各部门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人个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解决好工学矛盾,既提高学法效果,又推进工作开展;四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全体民辅警要将学习到的法律法规理论与具体的办案工作相结合,做到在实践在运用,在实践中提高,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