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重点行业领域医保系统治理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定点医疗机构)
案例一:经查,某某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病程记录中无相关描述及检查指征,检查ABO血型鉴定,共计1701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多记的ABO血型鉴定费用1701元。
案例二:检查发现,患者张某,就诊于某公立医院,诊断为异位妊娠,重复收取二级护理、全身麻醉、监护费、小抢救、中抢救等费用,多记费用882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重复计费882元。
案例三:经查,患者杨某,就诊于某公立医院,重复收取一般专项护理、留置护理等费用、多计费用352.6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重复计费352.6元。
案例四:检查发现,患者杜某某,因急性尿道炎、膀胱结石,就诊于某公立医院,该患者住院期间该院“数字化摄影”多计一个部位,“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加收)”多计1次,共多计费用231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多记费用352.6元。
案例五:经查,某公立医疗机构重复收取“嗜碱性粒细胞直接计数”费用,多计费用6570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多记费用6570元。
案例六:经查,患者岳某某,因肺气肿、冠心病、胃炎,就诊于某民营医疗机构,无相关描述及指征检查“内风湿因子”、“B型钠尿肽测定”,计费金额156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过度检查费用156元。
案例七:经查,某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中盘点5种药品,存在药品购销存账实不符 ,盘盈429.35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药品购销存账实不符费用429.35元。
案例八:经查,患者马某某,因慢性胃炎、糖尿病、左肾囊肿、脑动脉供血不足,就诊于某民营医疗机构,无相关描述及指征使用天麻注射液、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计费金额338.8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无指针用药费用338.8元。
案例九:经查,某公立医疗机构,将“静脉输液增加液体加收”串换为“静脉输液微量泵加收”,计费金额16744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串换项目收费16744元。
案例十:经查,某医疗机构,将“血压检测”串换为“动态血压监测”,计费金额6267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串换项目收费6267元。
案例十一:经查,某医疗机构,静脉注射重复收取一次性无菌注射器(20ml)费用,多计费用1276.9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重复收费1276.9元。
案例十二:经查,某医疗机构,静脉注射重复收取“一次性无菌注射器(5ml)”费用,多计费用827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重复收费8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