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安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政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二)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突出重点。公开的内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五)便于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蒲晶、李拉、李纳、廖艺蔓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蒲晶为办公室主任。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乡镇的政务公开和各村、社区的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村、社区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等民生救助的发放情况。
3.政府机构和人事
(1)乡镇、各村(居)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情况;
(2)乡镇、各村(居)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乡镇人事任免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3.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政务公开形式
(一)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
(二)充分运用广播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公开。
(三)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公开。
(四)通过公开栏、公示板、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拉横幅等形式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主动抓,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进一步细化目标,修订和完善相关标准,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