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已经开始,为帮助广大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按时、顺利完成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时间
企业应当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间参照上述时间执行。
二、年报对象
高坪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三、企业公示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全区各类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填报信息。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其年度报告内容。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上述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向其登记的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工商联络员备案
企业在首次年报及公示信息前,应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中进行工商联络员备案注册。
五、信用约束
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公示,逾期未年报公示的企业将被高坪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列入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受到信用约束。
高坪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