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协办员的参保业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协办员的参保业务 :
1、 村、社区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提出的参保申请,负责指导参保人员填写《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还有填写《待遇认定表》,收集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个人常住户口登记表一份、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须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获得省级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属60岁以上农村老年低保对象的须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须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2、 村、社区协办员核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并在《参保表》上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情况属实”,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在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3、 在每月10日前将《参保表》、上述证件及资料等材料按人归档,于每月1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街道经办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