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局长袁生泽关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答读者问
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笔者专题访问了市商务局局长袁生泽。
问:这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家电下乡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措施,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问:这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农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优惠和补助?
答:这次家电下乡试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把出口退税的支持政策转向惠及广大农民,比照出口退税的比率,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直接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通过建立相应的直补渠道发放补贴,不留中间环节。
问:这次家电下乡试点的产品范围和时间有何具体规定?
答:本次试点产品涉及三类:一是彩电,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下同)以下;二是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三是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具体价格可查询。试点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农民在指定的地点购买的上述产品可以享受补贴政策。每户限定补贴的数量是每类产品在2台件以内,并且用户口本号码申领补贴不超过2次。
问:哪些地方可以购买到上述产品?
答:全省共有15户企业中标参与试点工作,在我市有销售网点和已经进行备案的企业有11家900余个网点,这些企业是: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成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家福来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苏宁电器连锁加盟有限公司。销售网点分布在各县(市、区)主要乡镇,所有销售网点均挂有家电下乡试点宣传横幅。
问:农民在购买试点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
答:农民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购买补贴类产品时,应当向销售商索取正规***和产品标识卡,凭购买***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产品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审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问:如何确保试点产品的供应、销售和维修服务?
答:为保证试点产品的供应、销售和服务,相关部门对试点企业有明确的要求。在供应销售方面,要求试点企业积极联系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购买意愿调查、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对偏远地区组织团购,做到送货***、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在维修服务方面,要求试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
问:如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答:为确保此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建立了相应的机构,界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能,市、县两级财政根据预计补贴支出情况预留了足额的资金,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市商务局:2320881,市财政局:2222493)。为防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农村人口购买后骗领补贴,试点产品均设计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从生产到销售环节全程动态***,农民群众完全可以放心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