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防汛期间严格执行四条工作纪律
一是领导带班值守制度。要求在汛期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值班,其他干部均轮流值守,做好值班记录;同时汛期特殊时期,暂时取消公休假,全员满额到岗,确保汛期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信息通畅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汛期24小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保证政务信息交流畅通,加快汛期安全相关信息的报送,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三是片区巡查制度。按照县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局领导和相关股室实行分片区巡查汛期安全,督促检查各乡镇和部门落实县安委会第三季度工作会议以及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是责任倒查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驻矿安监员以及安办人员在汛期更要尽职尽责履行好工作责任,加大对辖区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和次生安全事故。对不认真履职,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贻误防汛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县安监局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