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立法调研组就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改草案)来甬调研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做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4月11日至12日,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俞韵等一行3人来甬就《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改草案)》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在我局、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召开立法座谈会。市县两级的财政、地税、人民法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的政策法规、就业(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仲裁、劳动监察等处(科)室(单位),人力社保基层平台等相关部门参加了座谈,与会人员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实际,对《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省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有益经验,表示将认真整理归纳相关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订条例做好准备。
据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历经多年运行,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增加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明确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缴费比例、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