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人字[2009]4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社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平台,是社会各类人员公平就业的平台。为做好当前形势下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鼓励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多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二、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考务费等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三、建立考生报名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提高报名门槛,制造考生报名障碍。在报名期间,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对反映属实的考生投诉,要及时督促招聘单位改正。
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严格执行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规定。对不按规定进人的,政府人事部门不予认可。对弄虚作假进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坚持和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条件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招聘办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把好进人关。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