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率先出台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和省职改办的相关要求,德阳市人社局在广泛征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德阳市实际,在省内率先出台《德阳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为推动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迈入坚实的一步,也为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拘一格降人才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德阳市的评审办法有三大特点:
特点一:内容全面,细则详尽。《评审办法》共十章二十九条,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中初级评审各项条件,分章节分条款进行规定,在第四条至第十九条主要章节里,对申报评审教师的教学教研、业绩成果以及学历、技能等级要求方面在人社部颁布的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丰富。为了提高教师参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升自身教学综合素质积极性,将班主任任职时间、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及自己参加技能大赛等条件作为选择性条件,写入教学教研评审条件。
特点二:指标量化,便于操作。《评审办法》对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学教研及业绩成果要求方面用具体数字进行了量化。对教师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或辅导学生参赛,照顾到各级大赛要求不一,对获奖层次纳入评审条件均具体阐述。为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带班实习能力,在充分听取技工院校意见基础上,将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或带队学习实践的期限一改以往只作统筹要求,而明确为不少于3个月的限制性规定。此类要求的具体量化,便于学校政工人事部门操作,教师间竞争晋级也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和公正化。
特点三:大胆创新,破格选才。《评审办法》对破格晋级的条件进行了大胆突破,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在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学历、资历、职务档次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突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职称晋级特点,《评审办法》量身打造,最大限度的在实践、实训和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方面条件作了政策性倾斜。将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可破格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