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仲裁院三举措强化示范仲裁院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理论学习例会,保证每名职工年均参加脱产培训40学时以上。从2018年1月起坚持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每月由1名职工围绕指定课题开展授课活动,目前该活动已成功开展7期。坚持案件评议制度,定期集中研讨评议已开庭审理案件,共同分析案情、交流办案心得,案件评议率达100%。
优化办案程序。针对案件处理各个环节,先后制定实施《仲裁风险告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仲裁建议书制度》等20多个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优化各类仲裁文书格式,学习借鉴人民法院以及各地仲裁机构文书格式,进一步完善规范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授权委托书等8项文书格式。新增便民公示事项,将仲裁代理人权限、范围及注意事项予以公示,方便当事人理解相关规定。设立宣传资料发放栏,今年以来,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实施流动仲裁庭制度,就近办案,现场解决劳动纠纷,今年以来共派出流动仲裁庭20余起。实行预约开庭审理制度,根据当事人需求统筹安排开庭时间,近一年来共实行预约开庭案件110余件,预约开庭成功率达100%。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将立案审查制创新优化为立案登记制,即在接收申请人立案材料时,不再对其诉求所需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为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当场出具登记凭证,快速立案。截止目前,接收案件已全部实行立案登记制。市仲裁院自去年5月被授予省级“示范仲裁院”至今,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5件,结案率达98%,调率达60%,有效维护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