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四举措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社保窗口作风建设视频会精神,将“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和“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落实到位。在取消集中认证后,泸县“四举措”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死亡“零报告”制度和待遇公示制度管理。首先,对死亡报表严格把关,有效遏制“冒领”现象的发生。各镇(街道)要求各村(社区)、社工作人员及时掌握辖区内死亡人员信息,力求做到不缓报、不误报、不漏报,对所报内容签章负责。其次,加强对社保村、社经办人员的监管,将待遇领取类型、金额等公示至社级,力求做到公开、公正,使得待遇发放工作透明、准确。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利用医疗保险数据,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根据省级协查认证平台数据,统一筛查对比,实时更新,分险种推送。对省级下发数据指定专人负责,推送信息及时确认并做好结果应用,同时,定期与公安系统人口死亡数据进行比对。
三是强化主动服务。对无法通过医疗保险数据比对确认生存状态的领取待遇人员,利用党员组织生活、社区文娱活动、健康体检、***走访、节日慰问和委托等多种方式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同时,待遇领取人员亦可就近到泸州市各社保经办机构(简称认证点)进行认证,实现“同城通办”。
四是强化信息化水平。为方便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泸县已开通省级认证平台,使服务对象就地就近即可完成认证。同时,为了让广大离退休人员不跑路或少跑路,泸县将尝试人脸识别等技术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