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采取两个考核办法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两个办法”让保障更有力
为了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攀枝花市政府印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两个考核办法。通过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促进其在具体开展工程项目的审批、许可等,包括政府工程资金筹措的审查、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以及对失信企业的惩戒等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县区政府共同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分别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别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将给予相应的奖惩。
多家合力向拖欠农民工工资说“不”
今年以来,攀枝花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综合应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化解工作,在去年排查基础上继续铲除欠薪积垢,共化解包括工资、工程款等在内案件43件,涉及金额8088万元,其中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件。向社会公布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一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普遍性欠薪和恶意讨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欠薪案件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39%,“不想欠、不敢欠”的清风正气正在形成。
源头治理扎牢预防的“藩篱”
全面落实全省治欠保支工作计划,狠抓部门欠薪处理责任制、总包企业直发工资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属地负责制。通过聚焦源头性治理,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达 96.52%、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达91.3%、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达9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特别是对发生过欠薪的房地产企业直接截留25%的预留款划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按企业信用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