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苍溪4+8模式助推调裁审联动机制建设创新发展
为有效降低当事人的争议处理成本,广元市苍溪县仲裁院、总工会、县人民法院以推进诉非衔接、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为契机,以整合资源优势、完善制度短板为思路,以快速调处纠纷、降低综合治理成本为目标,联合探索创立了“调裁审”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8”工作模式和“12345”工作方法。
“4+8”工作模式:“4”,指“四项工作衔接”,即工作平台互通、人力资源共享、联动机制共建、劳动争议联调;“8”,指“八项工作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案件会商制度、互相参与工作制度、委托解调制度、巡回法庭制度、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响应处置制度、调解员培训制度、案件补助制度。
“12345”工作方法:“1”,是每年兑现一次调解员办案补助,按结案归卷数量和案件难易程序,每案给予50-300元不等的补助;“2”,是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联席会议;“3”,是每年开展三次疑难典型案例会商;“4”,是每年组织四次联合办案;“5”,是每年举办五次各类业务培训。
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该县劳动关系长期存“四多、四低”现状,即小微企业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困难企业多、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高危行业多、企业抗风险能力低,劳动人事争议多、矛盾调处能力低。因争议主体多元、权利诉求虚高、矛盾对抗加剧、调处难度增大、纠纷持续多发的特点,使该县劳动关系一度紧张尖锐,“十二五”时期,争议年均增幅高达37%。自创立“调裁审”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机制以来,县仲裁院调处争议605件,调解率由50%上升到71%;县总工会调解争议168件,调解成功率达81%;县法院调解结案率由40%上升到53%。未发生一例劳动争议恶意诉讼和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连续三年年均降幅达17%,有效的遏制了争议增长态势。
“调裁审”联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打破了以往三方办案各自为战的局限,实现了“案结事了、事了人和、和促双赢”的实践效果。尤其是实施“4+8”工作模式和“12345”工作方法后,有效降低了苍溪县社会综合治理成本、削弱了劳资冲突的对抗性、遏制了劳动争议的增长态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率年均不到22%,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年均降幅达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