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全面开启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模式
近日,泸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开启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模式。该模式是泸州市在2017年深入贯彻执行《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在干部管理任用中体现和落实依法治理相关要求,推动形成鲜明的法治建设用人导向的又一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考试对象为拟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拟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首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以后原则上单月报名,双月组织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在计算机上闭卷考试。
《通知》规定,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考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有关知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依法治国理论和相关政策;宪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公司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赔偿法等实体法和程序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考试管理,注重考法结果运用,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法成绩3年内有效,违反考试纪律的,2年内不得参加任前考法。凡考法成绩不合格、考试成绩失效或没有参加任前考法的,不得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