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区三措施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基金总控向基层倾斜,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全区“医联体”建设工作,以及取消药品加成、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诊疗目录可报销范围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上调等政策影响,对基层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指标上浮13%,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为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的有序就医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考核指标向服务能力倾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等级、有效服务能力、历史服务能力的考核加成,加强对医保服务医师的考核管理,逐步完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和医保医师准入退出机制,倒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主动提升服务参保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开通区人民医院等4家三级医疗机构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方便省外参保群众在本地就医。
待遇核定向病种标准倾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补充协议,落实按病种付费、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病种次均限额等协议管理模式,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并防止医疗机构将超额费用转嫁给患者自费。同时,强化待遇审核和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和智能审核等方式,重点监控住院病人异常增加、住院病种结构异常、门(急)诊病人住院率或次均费用增长过快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