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狠抓三项制度建设,筑牢治欠保支基础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泸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泸州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县(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进行考核,分解23项工作、66个考核项目到各个责任单位,确保责任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实行巡查机制,落实企业责任。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日常检查巡查的通知》,每季度集中一个月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机制。3月份,全市梳理出主城区在建工程项目125个,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资支付进度,加强对欠薪问题的预警监测和预测预报,截止目前,已组织3个联合检查组,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31个,责令改正相关问题12起。
三是推行代发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总包企业委托银行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打通企业、银行、农民工三个关节,督促落实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制定《泸州市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协调企业与银行签订代发协议,在项目工地安装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及工资代发系统,监控农民工用工、考勤、工资发放等各个环节,提高监管效能。现已有3家银行参与代发农民工工资工作,10余家项目工地试点安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200余个项目工地与银行初步达成安装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