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社局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宜宾市人社局明确规定局主要领导为本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直接责任。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为本部门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牵头科室,业务科室为责任主体并负责提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提出书面答复答辩意见和证据目录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复议诉讼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发了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及《关于印发行政应诉证据收集流程工作制度的通知》;推行集体讨论审议制;做好复议诉讼答辩文书撰写等相关工作;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办案工具等工作需求;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畅通复议渠道。
三、聘请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宜宾市人社局从2008年开始聘请专业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办理和代理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为提高案件审批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2016年初,又增聘了一名法律顾问在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常驻,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前由法律顾问从程序、实体、风险上进行全程评估和把控,尽最大努力避免在复议诉讼中被撤销和败诉情况发生。
四、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审理机关支持。一是主动***为企业服务,加强同企业沟通交流,积极向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达到“发现一起、规范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同审理机关联系。宜宾市人社局通过定期不定期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沟通及联系,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共同讨论分析,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原则,消除彼此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分歧,促进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就工伤认定有关问题及时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区县人社局在此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二是以案例解剖的方式,经常性地对市区县工伤认定经办人员在工伤认定个案工作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指导;三是对各区县在工伤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或不定期进行通报;四是对重大疑难的工伤认定案件,区县人社局报送市局后,市局会同区县组成调查小组,前往用人单位、事故发生地、医疗机构等进行调查取证。今年已查实2起虚构事实谎报工亡的案件,避免了工伤基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