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着力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集中核查。2017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发了《眉山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从5月起,集中力量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一次性补缴等疑点指标进行认真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亡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等文件6份,先后召开专题会议5次,深入区县、乡镇督查5次。截至目前,共组织1237人参与核查疑点信息10487条,已追回重复领取534人166.82万元,死亡冒领1292人352.35万元。该项工作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2人被评为优秀。
区县交叉检查。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院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发了《眉山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全市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自2017年6月起,共检查10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查看病人2909人次,电话询问病人1081人次,核查病历1470份,核对药品(耗材)1724种。召开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议,制发了《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违约处理的通知》等,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已追回97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发现的违约费用175.66万元,另收取违约金122.30万元,其中暂停5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六个月,终止3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涉嫌骗保的一家医院,由基金监督机构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聘请医疗专家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坐实骗保行为。
内控专项检查。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2017年3月,在区县自查基础上,市人社局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各区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对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部分区县机构(岗位)设置不规范、人员管理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6条,各区县在整改期限内全部进行了整改,并反馈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