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召开全州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遗留问题电视电话会议
近日,甘孜州召开全州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遗留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州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在康定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县长、分管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全州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并简要传达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遗留问题专题工作精神、通报我州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
会议要求,随着元旦、春节“两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坚决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农民工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实现“四个确保”,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覆盖排查清理。各县(市)要组建联合工作组,深入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程、酒店餐饮、旅游服务等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在辖区范围和所属行业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中,集中开展清欠追讨行动,摸准摸透拖欠情况,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措施、责任、资金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于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督促欠款企业和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社会稳定隐患。
二要全过程监管防范。交通、水务、教育、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中标企业按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做到应缴尽缴;发改、住建等具有立项和审批权限的部门,立项和审批时要将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前置条件设置。同时,要提前介入企业招投标、工程开工、项目竣工等关键环节,对参加招投标的施工企业,要求必须解决欠薪问题、确保无欠薪行为后,才能参加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申请竣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
三要全领域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各县(市)、各部门要集中力量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限期解决。要重点抓好政府工程项目欠薪清理,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各级政府在2017年年底前限时清偿;对其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在2018年春节前限期解决;欠薪企业逾期不改的,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依规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要全联动依法处罚。各县(市)对存在拖欠问题,但拒不清欠或不作清欠计划、不履行清欠承诺的单位和企业,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肃处理,对屡教不改、拒不纠正的要加重处罚。人社部门要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及时立案、快速调查,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及时妥善处理;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协作,统一证据标准和执法尺度,形成协同打击的强大合力。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犯罪的,要作为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全方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及网络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典型案例示范、政策法规解读、维权热线互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权益保障、纠纷调处等知识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当的方式和渠道维护权益。对媒体特别是网络论坛上披露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相关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发布信息,防止恶意炒作或放大;同时,及时曝光一些已经成功处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形成震慑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要全天候维权服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即时受理、依法处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投诉一起、查实一起,有诉必查、查实必究,确保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在化解欠薪案件上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水平,确保困难及时得到帮助,问题及早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优先受理、及时裁决。要畅通农民工寻求司法救济渠道,提高争议案件执行效率。司法、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