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地方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11月29日,由新都区人社局和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研制的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评价规范》评审会在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举行,会议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持。
省人社厅、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标准化协会、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新都区新繁镇劳动保障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区工会联合会、四川兴睿龙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组成标准审查组,会议推选成都市标准化协会理事梁学芳担任评审组长。由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新都区人社局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的编制进行介绍,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审查组分别听取了标准提出单位和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研制背景及研制情况的说明,了解了标准制定的任务来源、目的、意义、起草过程、依据和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审查组本着科学合理、严谨统一、协调配套的原则,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逐句审查。
审查组一致认为:一是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评价规范》的制定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成都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制度、标准的相关要求,标准起草小组提交的送审材料完整齐全。二是该标准的编写和表述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格式规范、结构合理。三是该标准系统梳理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等级划分评分标准,内容要求切合实际需要,具有较强可操作性,能指导新都区规范地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等级划分的评价工作,对新都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审查组对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评价规范》予以通过。要求标准起草小组按照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有关部门批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