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社保局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柜员制经办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启动以来,为顺应全省五险统一征收、综合柜员制经办的新形势要求,乐山市社保局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
一是理顺权责,整合全市机保经办机构。全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职能进行统一整合, 4个原单设机保局的区县,均将原机保局的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统一整合到县社保局,同时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争取开展机保制度改革工作的编制及人员,全市共增加机保编制34名。全市12个经办机构理顺机保经办职能职责,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综合柜员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梳理业务,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环节设置工作人员岗位。打破传统科室界限,按照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审计稽核、基金财务、信息管理等业务环节设置工作人员岗位。二是在业务经办中实行综合柜员制运行模式。在业务经办工作中,按照具体业务环节进行业务流程推送办理,实现业务推送无缝衔接。
三是严控风险,建立机保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按照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从信息手段上强化经办内控。市社保局对 88项机保经办业务进行逐一梳理,确定每项业务的经办风险等级,由市级信息管理员根据风险等级,对存在经办风险的业务在信息系统中增设审核权限。二是建立监督审核机制。统一全市经办模式,从经办环节上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将经办角色与审核角色独立设置,同一业务的经办权限与审核权限不能授予同一名工作人员,形成业务经办与审核独立的监督机制。三是设置业务经办四级审核权限。一级权限为业务经办人,二级权限为科室负责人,三级权限为分管领导,四级权限为单位负责人,按照业务风险等级设置审核层级,有效实现风险防控。
下一步,依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大厅上线运行,乐山市将把综合柜员制前台延伸到各参保单位,实现参保单位自助办理业务,进一步建立“方便群众办事、内部运转高效、岗位责任清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