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多举措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严防基金流失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防止基金流失,今年下半年,眉山市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认真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已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624人183万元。针对部分死亡冒领养老金仍未追回的实际,近日,该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亡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确保死亡冒领养老金全部追回。建章立制,防范死亡冒领现象再次发生。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发力追回。联合公安、人行等成员单位及时成立死亡冒领养老金追回领导小组。经办机构对冒领的城镇职工养老金,借助丧葬抚恤金制度予以扣回,对冒领的城乡居保养老金,请待遇发放银行协助代扣。无论金额大小,对拒不退回冒领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一追到底。死亡一年内被冒领的养老金,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养老金生存认证人员、村(社)协办员等共同追回;死亡一年以上被冒领的养老金,实行“谁认证谁追回,谁协办谁追回”。对核查中尚未确认问题人员,应组织力量分门别类做实,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入户,限期追回。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防范风险漏洞。完善养老金生存认证制度,除采取现场认证外,增加指纹、视频、录音录像等方式,并实行“随到随验”,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暂停发放待遇。充分利用社会网格化管理成果,聘任村(社)网格管理员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按月报送人员增减信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培训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是宣传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写宣传内容,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编印散发宣传画册,上街下乡摆摊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让老百姓知晓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主动申报,不得冒领。全面营造讲诚信、守公德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