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凉山州紧扣“促和谐、惠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把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全面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自由参保、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建设,全州目前已有16家医院接入省级平台,4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草拟并向州政府提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工伤保险的请示》和《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请示》,推动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启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二是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9.6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8.83万人,离退休人员10.8万人),较2012年增长2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41万人(其中:在职10.82万人,退休4.5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2.74万人,较2012年增长3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65.2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35.18万人,较2012年增长17%,城乡居民430.0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1.57万人,较2012年增长102%;生育保险参保12万人,较2012年增长40%;失业保险参保14万人,较2012年增长24%。
三是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到今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续13年调整提高,目前,全州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413.42元,较2012年增长了44.2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至7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32.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4.5万元,医保待遇居全省平均线以上。工伤按月领取定期待遇的人员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均分别达2809元、1172元、1307元,较2012分别增长了89.8%、44.34%、46.86%。生育津贴最高支付额达7万余元,较2012年增长了133.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全州最低工资为依据逐年提高,从560元/人/月提高至966元/人/月,提高了72.5%。
四是经办服务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一号工程”和“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头等大事”。全力推进“五险统征”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统一经办,规范业务流程,强化便民服务。全州611个乡镇、8个街道、84个社区基本建立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州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全部进入政府政务中心,集中实行统一的大厅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金保工程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加快发行,持卡人已达290.7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