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四保障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勇于担当、各施其责、紧密配合,安排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市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掌握全市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我市返乡创业“回家工程”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返乡创业“回家工程”的意见》(内府发〔2015〕36号),整合返乡创业资金、招商引资政策资金、行业领域专项资金,确保到位不低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保障返乡创业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按照市县(区)共建原则,落实10个驻外农劳工作服务站日常工作经费。市本级每年每个站安排2万元,各县(区)每年每个站安排5万元-8万元进行考核奖补,确保工作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加强宣传保障。各县(区)瞄准宣传重点,围绕政策解读、业务办理、项目建设等内容,不断提高宣传针对性。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返乡创业“回家工程”的政策、做法、活动、典型案例、成功经验,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返乡创业舆论氛围。
加强考核保障。加强对返乡创业“回家工程”的督促检查,将返乡创业“回家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市返乡创业领导小组要对成员单位、联系部门、返乡创业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作台账、工作日志等资料,向服务对象了解服务效果。对服务态度优、工作业绩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主动作为,促进项目落地的参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