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全面完成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宜宾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此次调待工作,迅速布置、统筹安排,7月20日上午,组织各区县人社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省人社厅召开的调待视频会议,及时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7〕63号),对市、区县调待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省上工作部署,重点做好部门协调、系统测试、资金调度等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广泛宣传、准备充分。为使广大退休人员知晓和准确理解此次调待政策,主动利用报刊、网络等对本次调待政策进行了正面宣传,切实做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认真做好有关调待工作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的“中人”,由于相关指数仍未确定,仍和去年一样是预调待遇,对于“中人”的政策咨询,更是每问必答,积极回应,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广泛宣传,极大的提高了退休人员对政策的认同感。
待遇调整情况。2017年,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28.82万名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4.49万人,调整基本养老金最高的为442.52元,最低的为66.46元。月均增加基本养老金 127.2 元,人均基本养老金由调整前的1883元/月增加到了 2010.2 元/月,增幅为 6.9%;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33万人,调整基本养老金最高的为345.62元,最低的为66.02元,月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88.89元,人均基本养老金由调整前的4038.52元/月增加到了4227.41元/月,增幅为4.7%。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资金,分别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了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