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出台《遂宁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遂人社发〔2015〕***号)《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平时考核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遂组通〔2016〕208号)《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减分办法(试行)》(遂组通〔2016〕209号)《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办法(试行)》(遂组通〔2016〕210号)等文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考核。根据各地各部门201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2017年2月28日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召开了点对点的情况通报会,通报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出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1月,经请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纳入对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考核细则》(遂绩委〔2017〕1号),明确了考核的具体内容、考核方式及考核办法,切实把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来抓。
三是逗硬奖惩,规范结果运用。为切实抓好工作的推进落实,2017年4月与市委组织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园区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得分,作为年度评优和各单位内部公务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计发的重要依据。2016年度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与年度考核得分挂钩的具体分配办法,按公务员管理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于2017年5月底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