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社局加大养老保险核查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为加强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打击养老保险领域骗保欺诈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509号)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函〔2017〕185号)文件的要求,西昌市对省级下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005条标记为“死亡”状态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疑点信息和1条重复领取待遇的疑点信息,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确认1人在广安市岳池县重复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该局对其进行了暂停发放,并电话通知本人前来处理。对疑似死亡继续领取养老金的1005人,组织工作人员在城乡居保系信息统查询后,确认502人员已申报死亡并在系统内终止,另外503人需核查其生存状态。将需核查生存状态的人员按户籍地址筛选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逐一核对,确认322人已死亡未报减少并继续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死亡冒领),168人健在系公安信息数据比对有误(已改正),130人处于无法联系状态(未核查)。
已死亡继续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将其列入8月已死亡减少人员报表一并上报,在信息系统内进行终止参保,后续将启动养老金追偿机制。无法联系的参保人员,将积极争取与其取得联系,确认其生存状况。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减少月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减少月报机制,分村组(社区)、乡镇(办事处)按月逐级上报纸质文档,层层压实责任制,对于瞒报、漏报、错报死亡减少人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领取人员资格验证。每年定期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验证,不定期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态抽查,及时预警疑点信息。严格把握参保登记缴费审核关口。对于户口迁移人员的新参保登记,严格审核其户籍信息和异地参保状态,防止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严把审核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