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三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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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一是强化日常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抽查和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每季度巡查覆盖率达100%。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新增业务及基础信息备案检查,建立并完善两定机构基础管理台账,实现动态监管。 二是强化倒查监督。综合运用医保实时监控系统,推动靶向监管。对定点医药机构各项数据指标进行在线监测,对发现的异常指标开展稽核检查,落实医保大数据分析结果运用,及时查处违规违约行为。 三是强化专项督查。结合成都市持续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以定点医药机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为突破口,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定点医药机构“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医保***、超范围经营”等违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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