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四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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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一是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各镇遗留问题、实施重大项目工程相结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在安排财政预算时优先考虑已征地农民人员政府补贴资金,杜绝了空帐运转,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加强与县内金融机构的合作,方便被征地农民超龄人员就近就地支取养老金,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四是明确部门职责,由县政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国土、人社、财政、公安和各镇(街道)分别做好参保人员身份范围界定、社会保险业务办理、资金筹措和建立已征土地的相关基础资料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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