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四项措施处理集体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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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快速处理案件。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仲裁委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调查小组,对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快立、快审、快裁、快结”。二是建立“取证负责”机制准确处理案件。办案人员各积极与案件发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协调并调查取证,认真细致的开展取证工作。三是建立“办案协商”机制公正处理案件。仲裁委组织专、兼职仲裁员多次讨论、反复斟酌,确保集体争议案件处理严谨慎重,力争使集体争议案件的裁决即依法维权又确保稳定。四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处理案件。争议案件受理、审理、裁决的过程中,在仲裁委内部实行纠错机制,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既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又能做到有错必究,及时消除消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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