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部门出台政策推进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医疗保障工作
为了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参保患儿医疗保险待遇,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发文对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相关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一是对实施方案中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儿童白血病实施方案中的“治疗年度”以参保儿童自入院之日起连续12个月为第一个治疗年度,第12个月起至第24个月为第二个治疗年度,第24个月起至第36个月为第三个治疗年度。明确儿童先心病实施方案中收费标为省卫生厅规定的按病种定额付费标准;二是对报销限额按照治疗年度进行了确定。明确儿童白血病实施方案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按照治疗年度各自承担的最高报销限额为:治疗第一年6.2万元和1.8万元;治疗第二年2.3万元和0.7万元;治疗第三年0.7万元和0.3万元;三是对报销方法进行了明确。儿童白血病报销以实际费用为基数、儿童先心病以病种定额付费标准为基数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其余费用由民政或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