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种渠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缺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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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青岛三种渠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缺口补助 一是政府专项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及人员经费;二是服务收费。此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定为10元/人;三是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以上两项收入来源后,业务收入仍不足以弥补业务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区(市)政府在绩效考核基础上予以补助。目前,青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资金缺口总数为2.2亿元,市级财政将每年度向所属各区(市)转移支付7900万元基层医改补助资金。(《青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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