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进行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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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近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依据《社会保险法》,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应载明的事项进行新调整。载明伤病残人员现实际致残结局,评定病残等级所依据标准,增加工伤认定书编号和个人社保编码等信息。通过加强劳动能力鉴定与人社部门以及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联动,实现对工伤保险工作经办简捷、方便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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