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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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为切实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近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市人社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和协调指导,各区(市)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见习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形成了“一条龙”式服务;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对见习基地和见习毕业生的申请认定、见习工作的开展、见习效果的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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