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差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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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为顺利实施省平工资公布后用人单位及职工1-6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差工作,市社保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将相关文件进行公告,更新缴费标准;印制新的业务指南。二是简化补差经办。由市社保局生成全市统一的保底人员的补差数据,通过7月正常缴费征收,用人单位无需另行申报。三是规范业务操作。制定《1-6月缴费基数补差的具体操作办法》,对全市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解释口径,统一业务办理。8月至9月,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确保补差金额足额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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