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制定社会保险国家标准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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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今年5月,人社部《关于成立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的函》(人社险中心函[2011]49号),确定我市和辽宁、北京、江西、长春、大连、常州、洛阳等8家社保经办机构为成员单位,负责起草制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计划编号为20100667-T-316)。 参与此次工作是人社部对我市近年来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以及经办基础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人社部要求我市通过参与制定国标,将多年来探索实践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标准,向全国推荐。我局将主动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标准化研究院,借助其专业技术优势,密切合作,按部和国标委要求圆满完成这一国标制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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