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全国率先实施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三部门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可选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起在全市全面启动实施“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除大学生以外的650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任何一家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都能享受报销。此举将极大方便城乡群众就近就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由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险的转变,助推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 我市实施的“可选择”门诊统筹,扩大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除已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外,还将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社)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了门诊统筹医疗机构范围。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30%大幅度提高至60%。我市通过建立相应信息技术体系,在全国首次实现市域内门诊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实时监管,属于参保人员自负的部分,当场由本人与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门诊统筹资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