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出台实施工作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成办发〔2008〕70号),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市人事局近期印发了《关于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成人发〔2009〕2号)(以下简称《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并进行管理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创新。为了提高岗位设置管理的操作性,有效的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并且妥善解决新旧政策体系的衔接,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市人事局经过前期大量的梳理调研,多次召集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和各区(市)县人事局进行座谈,同时积极向省人事厅汇报请示,数易其稿后形成《处理意见》正式印发。 《处理意见》共十七条,对岗位设置基数、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现有人员超结构比例、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待遇以及首次岗位聘用合同签订等十七个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基本解决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转轨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市人事局将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不断将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