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就业社保政策效应争创灾后重建示范样板
围绕认真落实******在视察都江堰灾后重建时提出的“走在前面”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都江堰市提出的“灾后重建示范样版”的部署,2009年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要紧紧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三个机遇”,突出放大国家、省、市一系列就业社保特殊政策的“政策效应”,推进加快灾后重建、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加快”: 一要推进加快灾后重建,深化“就业援助、失业救助、社保支持”,积极发挥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就业社保特殊政策效应,扶持帮助受灾城乡劳动者重新就业,实现“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确保2009年解决城乡受灾群众稳定就业; 二要推进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两协商”(五缓:五项社保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四降:除养老保险外其它四项社保可降低费率;三补贴:落实受灾城乡劳动者的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两协商:困难企业与员工通过协商来稳定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主动支持灾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确保2009年都江堰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 三要按照市上部署要求,结合都江堰实际,谋划实施统筹城乡“3+1”工程:城乡充分就业工程、全民社会保障工程、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四要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都江堰要成为灾后重建示范样版”,希望都江堰市劳动保障局开拓进取、创新发展、走在前面,“在***灾后重建就业难题上走在前面,在放大特殊政策效应上走在前面,在建设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上走在前面”。 截至2008年底,都江堰市受灾城镇群众已恢复就业17.9万人,动态消除灾后零就业家庭2.6万户,办理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4.1万本,组织灾后专场招聘会125场,达成用工意向协议2.02万人,组织就业培训180班次,培训受灾城乡劳动者854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