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调研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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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为加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市第三医院、省建筑医院、满地可医院、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长及其医保办主任进行了座谈。胡昌年局长强调,医保局和医疗机构的共同目的都是为参保人员服好务,不同角度要求不一样,需要密切配合和协调。作为劳动保障部门,一是要管好医保基金,二是作为试验区要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三是要努力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针对调研会上提出的问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思考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方法,一是要构建协商和协调机制;二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制度,实行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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