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行动迅速,组织严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共排查用工单位7774户,其中“四小”(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城乡建筑工地4599户,查处3起涉嫌使用童工案件,没有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劳动用工制度的落实。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政治任务去完成 山西“黑砖窑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马上指示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加大工作力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这次“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开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一是统一思想,迅速部署。7月3日,全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政府立即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曾万明代表市委市政府强调三点: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整治要彻底,不留死角。要求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要监察监管要到位。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履职到位。市劳动保障局等政府有关部门都专门召开了党组(委)会,迅速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为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曾万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龙学和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李小新为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建委、安监局、总工会和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开发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部门和组织为成员单位的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了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督查组,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导。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市劳动保障局等11个部门和组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全市执行。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排查重点、各相关部门职责、工作阶段等内容。各区(市)县迅速组织召开了会议,把思想认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均设立了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是强化责任,保证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调,积极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专项行动”情况,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检查。龙泉驿区、金牛区还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各区(市)县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力求工作效果。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各区(市)县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一、二级网格的力量,采取用工单位自查、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全面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等用工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7月11日,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向各区(市)县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网格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各网格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利用网格数据库反映的用工信息,深入用工单位,认真查找问题,主动抓好规范,并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各区(市)县排查“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4599家,涉及从业人员7万多人。二是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各区(市)县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党员干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责任。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做到参加部门人员到位,检查内容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劳动用工检查;国土部门认真复查前期不符规定的小矿山、小煤矿的关闭情况;公安部门积极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卫生部门积极向用工单位介绍职业卫生知识;安监部门帮助其完善安全措施;工会组织加强对用工单位完善工会组织及职工维权工作进行指导;监察部门对执法情况全程监督,避免执法不严、徇私舞弊问题的发生。三是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在问题处理上,对用工不规范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开出了询问通知书,进一步调查处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立即取缔或责令其停营整改;对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重点查处。在整改期限上,能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普遍问题的要制订整改措施。同时坚持整改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取缔13家“三无”小作坊。劳动保障部门对 1478家用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 441家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用工单位为11029名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为9671员工补办了社保,补发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73万元。龙泉驿区严格执法,对29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工单位整改并处罚共25万元。四是重点查实,依法处理。龙泉驿区、青羊区、新都区发现涉嫌使用童工案件,高度重视,认真查实,青羊区还赴童工本人所在地中江县进行调查。查实后,依法给予相关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并责令用工单位将童工送回户籍所在地。武侯区发现2起扣押员工身份证问题,当即责令有关经营者退还员工身份证,并对经营者提出警告。针对暑期学生放假回家,一些工厂打工的家长因不能照管孩子,将其带入工作区,容易引发安全隐患和使用童工问题,要求厂方在非工作区为孩子学习提供场所,严禁吸收他们打工。五是抓好结合,增强效果。各区(市)县注意把 “专项行动”与集中整治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结合。金牛区、青羊区把打击“歪公司”“黑职介”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内容,青羊区责令3家违规收费的“歪公司”现场为求职者退费4000余元,金牛区取缔了4户无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黑职介”。 (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市)县把“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排查时机积极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7月9日,市政府专门召集全市新闻单位和驻蓉新闻媒体,通报了“专项行动”情况,要求各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和监督。新津县在电视广播上开辟了“专项行动”专栏和曝光台,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报道。青白江区在电视上滚动播出“专项行动”内容。三是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张贴标语。温江区、金堂县在各乡镇、街道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成华区印制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成华在行动”彩色宣传画,将“专项行动”的目的、范围、维权内容及途径、举报电话一一列入,并张贴在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龙泉驿区、金堂县利用宣传车,深入各街道、乡镇流动宣传。各区(市)县共印发宣传资料11万余份。四是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区(市)县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认真对待,建立工作台帐,分类立案查处。新都区在相关部门设立了举报箱,该区发现使用童工案件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的。 (四)深入实际,加强督导,有力促进“专项行动”的落实 督查组本着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牵头组织下,先后两次对20个区(市)县“专项行动”逐个检查,促进了“专项行动”的落实。一是深入一线抓落实。督查组不辞辛劳,顶烈日,冒酷暑,特别是到三圈城区(市)县检查,每天要往返300多公里,深入“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检查用工情况。每到一处,督查组人员都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察看工作场所,查阅用工资料,找员工询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指出,责令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求区(市)县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后,依法处理。在金堂县,发现1家小砖厂拖欠民工工资4565元,立即责令该单位当场支付。在都江堰市,对一户“三无”小作坊责令关闭,并把责任落实到该市工商部门。督查组还对那些限期即将关闭的小煤矿,特别叮嘱要严格生产,守法经营,防止在关闭前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发生损害民工权益问题。“专项行动”中,督查组共检查“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等用工场地115家,发现问题86个,都把督促整改责任到相关部门。二是盯住薄弱抓落实。对小、散、远、偏用工单位,对“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较多的区(市)县特别关注,作为督查的重点。金堂县福兴镇与中江交界,地方偏远,道路崎岖,督查组专门选择去该镇检查。彭州市、大邑县是成都市“四小”和城乡建筑工地较多的地方,督查组在成都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榕带领下,再次深入,督促落实。彭州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三是善始善终抓落实。督查组制订了《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倒查与抽查相结合、听情况介绍与查检查记录相结合等形式,对区(市)县“回头看”,对个别区(市)县底数不清楚、工作不落实的严肃批评,要求“补课”。在抓好督查工作的同时,十分关心执法队伍建设。7 月18日,在蒲江县发现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没有统一工作服、缺少交通工具的情况,立即向县领导反映,县领导马上责成县劳动保障局上报情况,研究解决。督查组人员全员全程参加督查,自觉克服天气炎热带来的不利影响,自始至终干劲不减,标准不降。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王国臣、张春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督查组牵头组织,制订计划、通知协调、组织检查、汇总情况、报告工作一丝不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市工商局孙敬华同志,患有痛风,走路一瘸一拐,始终坚持随队检查。市国土局陈玉元同志,老伴住院,没有请假照料,全身心投入到督查工作中。市公安局黄长旭同志既当驾驶员又当检查员,十分辛苦,但该同志工作认真,热情高。市卫生系统刘丽华同志中暑休克,督查组安排其休息,但该同志第二天仍然坚守岗位。 (五)巩固成果,建章立制,不断规范用工秩序 各区(市)县认真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已初步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措施和办法66项,还有一些制度措施在研究制定中。一是在工作机制方面,成华区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已经检查的单位,定期检查,反复抓落实。金堂县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时机、内容、相关部门任务、责任等内容。双流县完善责任制,县劳动保障部门与街道“加强监管”签订了责任书、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写了“合法用工”承诺书。青白江区完善用人单位资料台帐,存档备案,为经常性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障。新都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制订了加强网格化建设措施,准备投入200万元用于网格化建设。二是在用工管理方面,都江堰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推进劳动合同签订三年规划,提出三年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新津县公安部门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监督救助机制。郫县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建筑、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在这几个行业开展了签约行动;针对建筑行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问题,县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龙泉驿区国土部门完善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福利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三是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注重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在落实编制、提高素质、改善条件等方面都提出了意见和办法。温江区制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措施,从目标、任务、着装、业务培训、联合执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将根据这次“专项行动”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结合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战略,在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进城务工农民综合社保覆盖面、促进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区(市)县部门工作力度不够大,一些工作还不够落实;有的部门不够重视,主动参与检查少。二是在用工特别是“四小”和建筑单位上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表现在:劳动保障方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率比较低,分别占45%、38%。职业卫生方面,体检制度落实不好。安全生产方面,对员工安全防护管理不严格,有的安全设施还不健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对已经整改的,抓好“回头看”,防止反弹,对还未整改的,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经常性用工检查,遏制非法用工问题,消除违法犯罪隐患,杜绝类似山西“黑砖窑事件”在我市发生,构建和谐用工环境,形成良好用工秩序,为我市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战略提供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