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含第一批整改)有效期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估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157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8〕121号)的有关要求,近期本市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及第一批限期整改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绩效评估工作。
经基地自评、组织评估、结果审议等环节,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等12家单位评估合格,拟准予延续三年有效期;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拟准予延续一年有效期;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整改评估合格,拟准予延续两年有效期。以上名单,现予以公示(见***)。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评估不合格,拟取消基地运作资质。
公示时间自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9月12日17时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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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续三年有效期的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名单
2. 延续一年有效期的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名单
3. 延续两年有效期的第一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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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三年有效期的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技师进修服务中心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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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一年有效期的第二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基地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要求在一年有效期内落实整改,并于2019年接受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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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两年有效期的第一批“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示名单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以上基地在上一有效期内整改情况良好,准予延续有效期两年,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