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以调解为抓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的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阜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案件处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2018年12月份,阜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起,主要案由包括工伤伤残待遇、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等。为了让申请人尽早拿到赔偿金、工资和经济补偿,安安心心的过个好年,仲裁院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通过拉家常等方式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人员的信任感,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势利导。最终,经过仲裁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调解成功结案6起,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后撤诉1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被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当场支付等方式向申请人支付各种赔偿金、劳动报酬等合计21.4万元,其中工伤伤残待遇案件补偿17万元,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等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