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出和谐
近日,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一起申请人赵某与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伤待遇劳动纠纷一案。
2015年5月,申请人在该公司从事砌墙工作,因不慎从梯顶摔下受伤,申请人两次住院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伤残,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多次找到公司商谈未果,向颍泉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员接到仲裁申请后耐心细致的了解了案情,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院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使劳动仲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仲裁庭依法受理后,着手先行调解,把双方请进来背靠背讲解宣传国家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实事理由,找准争议矛盾焦点,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白主张申请合情合法,经过仲裁员公平公正反复沟通说服工作,此案得到双方相互理解,尊重事实,最终双方愿意和解,某建筑公司同意支付申请人赵某11万元的工伤赔偿,仲裁院通过灵活调解的方法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节省了不必要的诉求成本,使劳动争议在和谐氛围中得以快捷有效化解。
仲裁院:牛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