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调解力度和谐劳资关系——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前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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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2017年1月20日,阳光明媚,一面写有捍卫正义,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了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表示对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感谢。
2013年12月申请人张某到某设计公司上班,从事设计工作,月工资2800元,张某上班期间,公司拖欠张某3个月工资未发,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张某被迫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设计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8400元,并要求补缴社保等。
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院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并立案受理,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在开庭之前成功调解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某设计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某8000元,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的,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到目前为止已调解4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0元,有力促进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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