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安排部署2016年城乡居保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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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3日发表
10月14日,颍东区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的通知》(颍东城乡居保组[2016]8号),决定10月24日10月31日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2016年城乡居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本年度考核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资料、抽查部分村居等方式进行。根据《颍东区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9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按考核分值给予相应的以奖代补资金,对9月底前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年内出现重大基金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考核为不合格,不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并在全区通报批评。《通知》要求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廉洁、公正。
(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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